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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公弼1081年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九一 创作地点:湖北省黄冈市
公讳希亮字公弼姓陈氏,眉之青神人
其先京兆人也,唐广明中始迁于眉。
曾祖延禄,祖琼,父显忠,皆不仕。
公幼孤,好学。
年十六,将从师。
其兄难之,使治息钱三十馀万。
公悉召取钱者,焚其券而去。
学成,乃召其兄之子庸、谕使学,遂与俱中天圣八年进士第
里人表其闾曰三隽坊。
始为长沙县
浮屠有海印国师者,交通权贵人,肆为奸利,人莫敢正视
公捕寘诸法,一县大耸。
去为雩都
老吏曾腆侮法粥狱,以公少年易之。
公视事之日,首得其重罪,腆扣头出血,愿自新。
公戒而舍之。
会公筑县学,腆以家财助官,悉遣子弟入学,卒为善吏,而子弟有登进士第者。
巫觋岁敛民财祭鬼,谓之春斋,否则有火灾。
民讹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,公禁之,民不敢犯,火亦不作。
毁淫祠数百区,勒巫为农者七十馀家。
及罢去,父老送之出境,遣去不可,皆泣曰:「公舍我去,绯衣老人复出矣」。
以母老,乞归
剑州临津
以母忧去官。
服除,为开封府司录
福胜塔火,官欲更造,度用钱三万万。
公言陕西方用兵,愿以此馈军,诏罢之。
赵元昊未反,青州赵禹上书论事,且言元昊必反。
宰相为狂言,徙建州,而元昊果反。
建州逃还京师,上书自理。
宰相怒,下禹开封府狱。
公言可赏,不可罪,与宰相争不已。
上卒用公言,以徐州推官,且欲以公为御史
会外戚沈氏子以奸盗杀人事下狱,未服。
公一问得其情,惊仆立死,沈氏诉之。
御史劾公及诸掾史
公曰:「杀此贼者,独我耳」。
遂自引罪坐废。
期年,盗起京西,杀守令,富丞相荐公可用。
起知房州
州素无兵备,民凛凛欲亡去。
公以牢城卒杂山河户得数百人,日夜部勒,声振山南。
民恃以安,盗不敢入境。
殿侍雷甲以兵百馀人,逐盗至竹山,甲不能戢士,所至为暴。
或告有大盗入境且及门,公自勒兵阻水拒之。
身居前行,命士持满无得发。
士皆植立如偶人,甲射之不动,乃下马拜,请死,曰:「初不知公官军也」。
吏士请斩甲以徇。
公不可,独治为暴者十馀人,劳其馀而遣之,使甲以捕盗自赎。
时剧贼党军子方张,转运使使供奉官崔德赟捕之。
德赟既失党军子,则以兵围竹山民,贼所尝舍者曰向氏,杀其父子三人,枭首南阳市,曰:「此党军子也」。
公察其冤,下德赟狱。
未服,而党军子获于商州
诏赐向氏帛,复其家,流德赟通州
或言华阴人张元走夏州,为元昊谋臣,诏徙其族百馀口于房,讥察出入,饥寒且死。
公曰:「元事虚实不可知。
使诚有之,为国者终不顾家,徒坚其为贼耳。
此又皆其疏属,无罪」。
乃密以闻,诏释之。
老幼哭庭下,曰:「今当还故乡,然柰何去父母乎」?
至今,张氏画像祠焉。
代还,执政欲以为大理少卿
公曰:「法吏守文非所愿,愿得一郡以自效」。
乃以为宿州
州跨汴为桥,水与桥争,率常坏舟。
公始作飞桥,无柱,至今沿皆飞桥。
滑州
奏事殿上,仁宗皇帝劳之曰:「知卿疾恶,无惩沈氏子事」。
未行,诏提举河北便籴。
都转运使魏瓘劾奏公擅增损物价。
已而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,公乞廷辩。
既对,上直公,夺职,知越州
且欲用公。
公言臣与转运使不和,不得为无罪。
力请还滑。
会河溢鱼池埽且决。
公发禁兵捍之,庐于所当决。
吏民涕泣更谏,公坚卧不动,水亦渐去。
人比之王尊。
是岁盗起宛句,执濮州通判井渊。
上以为忧,问执政谁可用者?
未及对。
上曰:「吾得之矣」。
乃以公为曹州
不逾月,悉禽其党。
淮南饥,安抚、转运使皆言寿春王正民不任职,正民坐免。
公乘传往代之。
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,凡十三万石,谓之折役米。
米翔贵,民益饥。
公至则除之,且表其事。
旁郡皆得除。
又言正民无罪,职事办治。
诏复以正民鄂州,徙知庐州
虎翼军士屯寿春者以谋反诛,而迁其馀不反者数百人于庐。
士方自疑不安。
一日,有窃入府舍将为不利者。
公笑曰:「此必醉耳」。
贷而流之,尽以其馀给左右使令,且以守仓库。
人为公惧,公益亲信之。
士皆指心,誓为公死。
提点刑狱江东,又移河北,入为开封府判官,改判三司户部勾院,又兼开拆司
荣州煮盐凡十八井,岁久澹竭,而有司责课如初。
民破产籍没者三百一十五家。
公为言,还其所籍,岁蠲三十馀万斤。
三司簿书不治,其滞留者,自天禧以来,朱帐六百有四,明道以来,生事二百一十二万。
公日夜课吏,凡九月而去其三之二。
会接伴契丹使还,自请补外。
乃以为京西转运使
石塘河役兵叛,其首周元,自称周大王,震动汝洛间。
公闻之,即日轻骑出按。
吏请以兵从,公不许。
贼见公轻出,意色闲和,不能测,则相与列诉道周。
公徐问其所苦,命一老兵押之,曰:「以是付叶县,听吾命」。
既至,令曰:「汝已自首,皆无罪。
然必有首谋者」。
众不敢隐,乃斩元以徇,而流军校一人,其馀悉遣赴役如初。
迁京东转运使
潍州参军王康赴官,道博平
博平大猾有号截道虎者,驱及其女几死,吏不敢问。
博平河北
公移捕甚急,卒流之海岛,而劾吏故纵,坐免者数人。
山东群盗,为之屏息。
徐州陈昭素以酷闻,民不堪命,他使者不敢按。
公发其事,徐人至今德之。
移知凤翔
仓粟支十二年,主者以腐败为忧。
岁饥,公发十二万石以贷。
有司忧恐,公以身任之。
是岁大熟,以新易陈,官民皆便之。
于阗使者入朝,过秦州经略使以客礼享之。
使者骄甚,留月馀,坏传舍什物无数,其徒入市掠饮食,人户昼闭。
公闻之,谓其僚曰:「吾尝主契丹使,得其情,虏人初不敢暴横,皆译者教之。
吾痛绳以法,译者惧,则虏不敢动矣,况此小国乎」!
乃使教练使持符告译者曰:「入吾境,有秋毫不如法,吾且斩若。
取军令状以还」。
使者亦素闻公威名,至则罗拜庭下,公命坐两廊饮食之,护出诸境,无一人哗者。
始,州郡以酒相饷,例皆私有之,而法不可。
公以遗游士之贫者,既而曰:「此亦私也」。
以家财偿之。
且上书自劾,求去不已。
坐是分司西京
未几,致仕卒,享年六十四。
仕至太常少卿,赠工部侍郎
娶程氏。
子四人:忱,今为度支郎中
恪,卒于滑州推官
恂,今为大理寺丞
慥,未仕。
公善著书,尤长于《易》,有集十卷,《制器尚象论》十二篇,《辨钩隐图》五十四篇。
为人清劲寡欲。
长不逾中人,面瘦黑。
目光如冰,平生不假人以色,自王公贵人,皆严惮之。
见义勇发,不计祸福,必极其志而后已。
所至奸民猾吏,易心改行,不改者必诛,然实出于仁恕,故严而不残。
以教学养士为急,轻财好施,笃于恩义。
少与蜀人宋游,卒于京师,母老子少,公养其母终身,而以女妻其孤端平,使与诸子游学,卒与忱同登进士第
当荫补子弟,辄先其族人,卒不及其子慥。
公于轼之先君子,为丈人行。
而轼官于凤翔,实从公二年。
方是时,年少气盛,愚不更事,屡与公争议,至形于言色,已而悔之。
窃尝以为古之遗直,而恨其不甚用,无大功名,独当时士大夫能言其所为。
公没十有四年,故人长老日以衰少,恐遂就湮没,欲私记其行事,而恨不能详,得范景仁所为公墓志,又以所闻见补之,为公传。
轼平生不为行状墓碑,而独为此文,后有君子得以考览焉。
赞曰:闻之诸公长者,陈公弼面目严冷,语言确认,好面折人。
士大夫相与燕游,闻公弼至,则语笑寡味,饮酒不乐,坐人稍稍引去。
其天资如此。
然所立有绝人者。
谏大夫郑昌有言:「山有猛兽,藜藿为之不采」。
淮南王谋反,论公孙丞相若发蒙耳,所惮独汲黯
使公弼端委立于朝,其威折冲于千里之外矣(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一三。又见《邵氏闻见后录》卷一五,《文章正宗》续集卷一一,《文章类选》卷七,《三续古文奇赏》卷二五,《奇赏斋古文汇编》卷二二一,同治《郧阳府志》卷五之三。)
「冰」原作「水」,据集甲改。